当前位置:文章正文页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实验管理规范

一、任务和要求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科学方法和实践技能训练,使学生完整、系统地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在学生熟练掌握设备使用的基础上培养其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树立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实验项目的开设和实验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符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实验课教学内容应与理论课教学内容相一致,实验课教学进度与理论课教学进度相协调;实验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等)、实验环境、实验安全应符合实验教学的要求。

为了维护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规范实验教学行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和实现实验教学任务及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二、实验前的准备

1、开设实验课程的主讲教师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授课进度表》和《传媒与影视学院实验安排表》,并于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交学院教学秘书和试验管理中心备案,试验室依据此表安排实验时间、实验教室,准备实验材料和软件等,实验教学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授课进度表和实验安排表进行。

2、主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指导提纲、实验教案或制作实验课件。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内容、步骤、器材性能、注意事项、实验中的重点、难点、经常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都要做到明确有数,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好实验方案。要认真按照实验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中的要求去做,不得随意删减实验内容。.

3、教师应提前给学生布置实验课的内容,提出实验预习要求,提醒学生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对于设计性实验,要求学生必须写出设计方案,由教师对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4、对于新开的实验,主讲教师要与实验辅导人员一起预做实验,写出标准实验报告。并将所做实验的有关档案加以整理并归档,以保证学生实验能够正常进行

5、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由实验课主讲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宣讲《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及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6、主讲教师应提前和试验室管理人员联系,确定试验时间、人数、内容、要求等。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课的要求,在课前准备好实验用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等,保证做到每组仪器完好待用。对试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仪器设备容易发生的故障等,都要心中有数。

三、实验教学实施

1、实验课时应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严格进行。主讲教师必须向学生简明讲述本实验的目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2、实验中指导教师要认真巡视,检查和指导学生实验,及时辅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注意言传身教、耐心细致、教书育人,特别应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实验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3、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因故不能做实验者,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必须补做方可取得实验成绩,否则,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学生上课时应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遵守《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4、实验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签到并清点学生人数,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进行设备使用登记并协助实验指导教师严格组织好上课纪律:

(1)学生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实验室。

(2)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保持肃静,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5)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

5、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必须自始至终与实验指导教师一起坚守实验课教学岗位,负责实验用品的供应和学生操作的技术指导,不得擅离岗位,并及时排除实验仪器出现的故障;对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器材者,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对严重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安全事故者,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5、实验完毕,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检查学生实验数据及结果。检查达到要求,并在学生整理好实验器材或关闭计算机后方可准许学生离开实验室。

6、实验结束后,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应搞好清洁卫生,如实记录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填写仪器设备运行记录本;同时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等的缺损情况,如发现有缺损,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实验报告撰写与批改

1、主讲教师要对实验报告提出严格要求,实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原理、主要仪器设备、实验内容与步骤、实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

2.学生实验报告要求内容完整、结论分析正确、字迹工整。尤其对有实验数据的实验,要求数据处理、绘图、讨论分析等都严格、严密、严肃,加强实验数据的规范要求。

3、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签署姓名与日期,进行等级评定。实验成绩记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对抄袭他人实验数据或实验不认真者应判为不及格。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五、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1、实验考核应采取综合平时考勤、操作技能考核和提交实验报告或设计作品的方式进行,各实验课程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办法,经院系主管人员批准后严格执行。

2、实验成绩包含平时考勤、实作技能考核和实验报告三方面内容。实验成绩应占该门理论课总成绩的一定比例,其计算方法与比例按相关课程大纲执行。

3、教师应对学生每次上实验课的考核成绩做好登记,学期末按照相应比例评定出该门课程的实验总成绩,若需要将实验成绩加入对应课程总成绩的,则五级记分应转换为百分制。

传媒与影视学院

二00九年九月